回顾中国团体膳食走过的历程,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阶段:80年代前,我国有条件的事业单位、ji关团体、各类企业均以“大食堂”的形式为职工提供午餐。 做法是,安排几十名全民所有制员工主持食堂工作,厨房设备简单老化,就餐场所装修简陋,厨师未受过专业训练,清洁水平低,菜品以大锅饭为主,餐单变化少而且不讲究营养构成。80年代至90年代,除了延续社会“大食堂”模式以外,苏州新区快餐,从家里带饭的现象一度普及,相当一部分人从家里带饭到单位,有些单位为此还专门配备了热饭的简单设备,并配专人为带饭员工提供加热服务。
团膳,顾名思义即团体用餐的一种餐饮服务形式的简称。是一种群体集中膳食管理的新餐饮模式。是指在一个时间周期内,某个相对固定的消费群体,在其所属的场所内,通过谈判和招标等方式选定专业的团膳公司。
它是指在一个时间周期内,某个相对固定的消费群体,在其所属的场所内,通过谈判和招标等方式选定专业的团膳公司。双方以合约的形式,中式快餐连锁,按双方事先约定的模式及标准等,按双方约定量提供餐饮产品及现场服务,且在合约的周期内模式、标准、经营权等基本不变。其运营模式可大体分为三类:现场制作销售、半配送并在现场生产销售、配送已加工制作好的食品。其运营特点可大体分为五个提前:提前量化、提前计划、提前核算、提前组织、提前生产。
“中和”观既是《周易》的核心思想,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意识的集中体现。作为中国文化之源的饮食文化,或者说为中国文化大厦奠基的饮食文化,其也是“中和”两字。借助饮食阐述中国哲学之“和”,以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为突出而明确:“和如羹焉,水、火、醯、醢、盐、梅,以烹鱼肉。焯之以薪,宰夫和之,齐之以味,济其不及,以泄其过,快餐文化,君子食之,以平其心。君臣亦然……若以水济水,谁能食之?若琴瑟之专一,哪家快餐便宜,谁能听之?因之不可也如是。”春秋时期晏婴这段话,既把深奥的哲学道理形象而浅显地表达出来,也十分具体地阐述了饮食之“和”的基本含义所在,即是非浓非淡,非咸非酸,非单非同,而是适中、平衡、和谐与统一。晋代葛洪说:“虽云味甘,弗和弗美。”这又是从饮食烹饪艺术享受的角度,阐明美就是和谐。经过“和”的中国饮食,丰富而和谐,多样而统一,具有浓郁的中国哲学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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